【曹妃甸新冠疫情最新消息/曹妃甸疫情防控最新通告】

唐山南堡开发区密切接触者刘某某行程轨迹公布

南堡开发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病例王某的密切接触者刘某某在我区活动轨迹的通告2022年3月23日,我区收到辽宁省疾控中心发来的关于《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病例王某的密切接触者刘某某的协查函》,现刘某某已转运至曹妃甸定点隔离点接受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次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的通告广大居民朋友:2021年8月3日23时40分,社会事业管理局收到迁安市疾控中心《关于陕西漫入重庆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协查函》。

协查函推送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崔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常某某,目前正在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现将常某某行动轨迹予以公布。常某某,女,25岁,籍贯为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安各庄镇,工作单位为农业银行南堡开发区支行,现住农业银行南堡开发区支行宿舍。

12月6日唐山曹妃甸区次密接者张某某行程轨迹公布

更新时间:2021年12月7日迁安市防控办关于寻找与新冠肺炎病例密接李某的密切接触人员的公告广大居民:2021年12月6日00:47分,我市接到协查函,函称石家庄市鹿泉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刘某某列车同车厢人员李某,目前在我市。

为寻找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2022年2月6日6:33由昌图县乘坐K1452次列车于16:22到达唐山站,16:30前往唐山站公交站,17:00乘坐城际1路公交车,于18:15到达曹妃甸区工业区蓝海嘉苑站点等车,19:30乘坐公司车辆达到曹妃甸区十一加首实大厦西楼宿舍,后无外出。

为进一步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7月28日11:09自肃宁站乘坐K974次列车14车厢41号于16:19到达唐山站,步行至唐山客运西站,乘坐17:00唐山—曹妃甸客车,18:00到曹妃甸工业区六加水景公寓宿舍。19:43到水景公寓宿舍楼下马丽超市购物,逗留约10分钟。

张某某1月26日、27日上身紫色大衣,黑色裤子,黑子鞋,头戴灰色帽子。密切接触者于某的活动轨迹:1月26日11:40左右在路北区幸福花园小区内“大方广超市”购物约5分钟,微信支付,支付时间:11:48。于某1月26日身着浅蓝色短款羽绒服。

唐山曹妃甸关于到访过涉疫场所主动报备的紧急通告

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到访过曹妃甸区电力大厦对面交通岗亭办理业务人员主动报备的紧急通告广大居民:10月27日沧州市高新区明珠商贸城被划定为高风险区,存在较大风险外溢隐患。

来返唐山曹妃甸防疫规定:提前主动报备,遵守属地管理规定近期如有来返曹的亲朋好友,请相互告知防疫政策,提前主动向所在村居报备。凡由唐山市域外来返曹人员,均需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村居、工作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报备,并通过河北健康码“涉疫风险自报”模块自报。

要提前和属地进行沟通,确保在返乡同学在抵达曹妃甸后,由家长或属地及时安排专车接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请各位返乡学子密切关注全国疫情形势和官方媒体发布的疫情防控资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随意发布未经证实的消息。

唐山曹妃甸关于强化个人疫情防控责任的通告

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主动报备的通告广大居民朋友:为严防疫情输入扩散,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大家非必要不离曹,非必要不返曹。确有需要的,需要提前48小时主动报备。

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继续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接种疫苗。

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到访过曹妃甸区电力大厦对面交通岗亭办理业务人员主动报备的紧急通告广大居民:10月27日沧州市高新区明珠商贸城被划定为高风险区,存在较大风险外溢隐患。

本通告由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20年3月5日起施行。

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密切接触者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的通告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通报涉疫奶枣产品有关情况的函》协查函,经流行病学调查,陈某某为涉疫奶枣的密切接触者。

8月4日唐山曹妃甸区次密接者李某某行程轨迹公布

为进一步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7月28日11:09自肃宁站乘坐K974次列车14车厢41号于16:19到达唐山站,步行至唐山客运西站,乘坐17:00唐山—曹妃甸客车,18:00到曹妃甸工业区六加水景公寓宿舍。19:43到水景公寓宿舍楼下马丽超市购物,逗留约10分钟。

接到协查函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现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7月26日10时20分至11时20分,李某某在滦州火车站门口广场搭乘一黑色大众私家车,在南堡开发区七天连锁酒店门口下车,现金支付。在七天连锁酒店居住。8月2日,在七天连锁酒店附近六元面馆就餐,约1小时,微信支付时间为21时31分。

为进一步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29日11:00自唐山乘坐私家车约12:30到达乐亭县泰和盛景东区媛福达超市并居住。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与次密切接触者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通告2021年8月4日中午,我区通过自主排查,发现冯某某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密接孟某的密切接触者,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冯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

发表评论